忠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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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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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忠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二次)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1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开标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石全中 | ||
报 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 ||
总 分 | 88.9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左伟 | ||
报 价 | 1201834.461元 | ||
总 分 | 80.9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尚品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彭济斌 | ||
报 价 | 1195120.302元 | ||
总 分 | 78.84 | ||
公 示 期 | 2018年 1月 17日 | 至 | 2018年1月 19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