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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乡道闽溪线(Y375)漳湾镇闽东路至溪口村段改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网作为招标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发布服务,不对招标信息内容承担审查义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自身发布的招标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依法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答疑
  
蕉城区乡道闽溪线(Y375)漳湾镇闽东路至溪口村段改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01月16日

招标编号:E3509000902000795001
开标时间:2018-02-0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溪口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蕉城区乡道闽溪线(Y375)漳湾镇闽东路至溪口村段改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乡道闽溪线(Y375)漳湾镇闽东路至溪口村段改建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以宁区交〔2017〕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溪口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溪口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兰溪大桥西侧,接现状闽东中路,路线起点桩号K0+000,沿现状乡道拓宽改建,终点位于溪口村,接乡道烟漳线(Y101),终点桩号K2+761.237,路线里程2.761公里。本项目按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采用1/50、小桥涵和路基1/25,本项目临近高速公路改造建设,其中共2处下穿高速桥底,起点段按4.0米控制设置限高架,进村段按4.5米控制设置限高架。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K0+000+   K2+761.237
2.761
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兰溪大桥西侧,接现状闽东中路,路线起点桩号K0+000,沿现状乡道拓宽改建,终点位于溪口村,接乡道烟漳线(Y101),终点桩号K2+761.237,路线里程全长2.761公里。
180日历天
 
 
 
 
 
2.5 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 发包价/元(适用于简易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宁德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德版)制作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2月9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61.5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招标人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 )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交易场所)设置在线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可到场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溪口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3-2888769(代理电话:0593-292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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