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18003-HH:消防二中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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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二中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蒙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消防二中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规模 2.1项目编号:玮元-A2018003-HH。 2.2采购范围:消防设备
2.3交货地点:按指定地点送货。 2.4交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送货,并保证2018年05月前投入使用。 2.5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若是2017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1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6月份以后(含6月份)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3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防护装备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其余防护装备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彩色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3.8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可以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持系统报名成功的截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云霞路裕安苑11-1)办理相关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http://www.hhzy.net/)。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蒙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蒙自是霁虹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云霞路裕安苑11-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873-3033815 15911380808 邮 箱:463093598@qq.com 2018年0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