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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
项目[二期])单一来源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快推进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经研究,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的服务,由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现予以公示并向潜在政府采购商征求意见。请各位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期限: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2 日
二、项目采购人: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三、项目名称: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四、项目预算:63813万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5号)、洪洞县人民政府《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洪政发【2017】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本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2、承接主体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企业,主营业务为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3、承接主体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负责承接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的借款主体。
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简要需求
洪洞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购买服务支出总计约63813万元,购买服务期限为25年。
七、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85号
八、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洪洞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联系电话:0357-6221719)和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700580100)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7年12月19日
 
采购单位
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预算
63813 万元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称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1
李广武
高工
设备
临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2
刘  禹
高工
机电工程
山西师范大学
3
郭剑飞
高工
建筑电气
临汾钢铁有限公司
4
田月华
副教授
工民建
山西师范大学
5
邹敬东
高工
工民建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区棚户区改造,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5号)、洪洞县人民政府《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洪政发[2017]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省实行“省级统贷、市县购买”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确定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我省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经研究,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的服务。拟由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接主体。
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共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67600㎡,涉及住户900户,占地面积约150亩,项目预算63813万元,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县财政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1、该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实行货币安置办法,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和必要性,为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的融资平台,具备承接主体的资质和条件,能够满足该项目的采购需要。
2、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统筹承接我省棚户区改造的国有专业公司,具有丰富的棚户区改造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经验,其自有资金、融资能力、技术实力、社会信誉等方面均满足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建议该公司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承接主体。
3、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全省承接多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均进展顺利,业绩良好,拥有较丰富的经验。并且省内唯有该公司具有同类业绩,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公司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
4、根据晋政办发[2016]7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承接主体资质的条件的省级企业,作为全省统一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省级融资平台;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省内业绩众多、信誉好,符合承接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的资质条件和要求,符合文件相关规定,建议其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5、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在资金、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力,根据晋政办发[2016]78号、[2016]125号、洪政发[2017]101号文件精神,建议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承接主体。
 
 
 
 
                                               洪洞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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