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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晋屏公租房(荞麦塘点)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嘉禾县晋屏公租房(荞麦塘点)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禾县晋屏公租房(荞麦塘点)及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郴州市房产管理局、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郴州市财政局  以 郴房[2013]75号文  批准建设,以 嘉招核[2017]67号文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投资  。招标人为 嘉禾县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嘉禾县晋屏公租房(荞麦塘点)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嘉禾县珠泉镇晋屏北路与和谐路交叉处
2.3  建设规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栋建筑面积约为26280平方米,附属工程建设用地面积21000平方米(含已在建的1、2、5#栋及11#栋的建设用地面积)
2.4  投资总额:  约16902 万元,其中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为134.8319万元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设计周期:
A、勘察阶段: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提交相关勘察资料。
B、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并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C、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并获批复后 1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7 设计要求:符合设计合同任务书,国家规范要求,成果资料完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当具备测量、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第3.2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中的一项,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5.2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联合体成员的勘察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5.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和其下属的独立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只接受母公司投标)(母公司与其下属的独立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7因本项目包含设计、勘察等多种服务项目,建议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到项目地点进行踏勘实地考察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须从投标人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电汇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接收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帐    号:43050170613600000110-0586(注意:账号中间的横杠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
5.3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嘉禾县晋屏公租房(荞麦塘点)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嘉禾县晋屏公租房(荞麦塘点)及附属工程等勘察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5.5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 联合体牵头方 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勘察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勘察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持以下原件报名: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原件;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⑥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⑦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⑧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原件。
6.3 各投标单位报名前先到嘉禾县招标办领取表格到招标人处登记盖章,再到嘉禾县招标办进行审查备案方可报名。
6.4湖南省以外的建筑企业还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再按6.2、6.3条要求报名。
6.5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凭加盖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6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17 年12月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3室(第十开标室)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提交。
7.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勘察负责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6648316。
10.其它补充: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嘉禾县珠泉东路7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1-1206(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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