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家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片区)代办服务四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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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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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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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项目名称:兰家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片区)代办服务四采购 2、项目编号: SZDBCG-2017-12-05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项目联系人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解释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征收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及相关工作操作规章制度。 2、在项目辖区镇(办)和项目部的统筹安排下完成征收范围内相关房屋征收工作中基础信息的采集、调查及统计等工作,并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征收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主动对接法律顾问,提前做好司法征收的前期工作。 3、根据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辖区镇(办)或项目部安排下,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4、根据测绘机构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严格按照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或按评估单位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并针对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在征收过程中,针对超出方案和情况特殊的,代办机构调查情况后提出书面报告及建议,提请镇(办)党政联席会或项目指挥部研究通过后方可办理。 6、对已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相关资料,遵守保密制度并及时整理归档,征收工作完毕后按程序移交项目辖区镇(办)或项目部。 7、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必须回避与自己以及亲属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业务。保证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8、认真完成房屋征收过程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 7、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8、采购日期 2017-12-25 9、公告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10、评审时间: 2018-01-12 11、评审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迎红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1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朱献、李勇才、杨胜利 13、定标日期 2018-01-12 14、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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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义市祥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遵义市祥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兰家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片区)代办服务四约400(户)的征收代办工作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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