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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鹿采购《2018》0118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鹿邑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鹿邑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鹿发改【2017】2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8]0118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观堂、张店、生铁冢、辛集;
2.4
总 投 资:约926万元;
2.5
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第1标段:观堂、张店项目区管网土建工程及安装;
(2)第2标段:辛集、生铁冢项目区管网土建工程及安装;
(3)第3标段:辛集项目区管材采购;
(4)第4标段:生铁冢项目区管材采购;
(5)第5标段:张店、观堂项目区管材采购;
(6)第6标段:观堂项目区管材采购;
(7)第7标段:项目区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1
第1-2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2015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须由申请人与之签订;至少与申请人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申请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社保证明是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6)申请人须具有2015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2
第3-6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申请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执行GB/T10002.1-2016标准。
(3)申请人需具有2015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3.1.3
第7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生产、供应、安装能力。
(2)申请人所投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指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调试安装能力,业绩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投标人需具有2015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注:所有标段类似业绩需提网页版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3.2
申请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申请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未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第1-2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授权人之一,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3.5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期内),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6
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7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8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9
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0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5人。
3.12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鹿邑县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否则招标人不予其签订施工或供货合同。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4.3
申请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资格预审文件费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4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境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鹿邑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4-7223167
2018年
01
月24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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