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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同村三期安置小区)项目一标段(3#楼、4#楼、商业、村民礼堂及地下车库)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同村三期安置小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7】114号文批准建设,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投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一标段(3#楼、4#楼、商业、村民礼堂及地下车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同村三期安置小区)项目一标段(3#楼、4#楼、商业、村民礼堂及地下车库)建设地点位于桔乡路、东站路与共同西路围合处,总建筑面积为40117.26㎡,其中3#楼地上29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2260.77㎡;4#楼地上29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2259.08㎡;商业地上2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2811.64㎡;村民礼堂地上2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428.78㎡;地下车库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11356.99㎡。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2、建设资金来源:征迁补偿资金及村民自筹。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 期:60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3#楼、4#楼、商业、村民礼堂及地下车库)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③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可以不提供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可以对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同村三期安置小区)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保留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则按其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的标段保留其该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放弃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见承诺函)。投标人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的,无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多个标段提供的承诺函中承诺的标段不一致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0 时 30分至2018年1月29日10时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 月12日上午10:35 时。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7 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
年1月1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同科技企业创业园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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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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