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灵寿县交通局灵寿县北堤下-张阜安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灵寿县交通局灵寿县北堤下-张阜安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北堤下-张阜安道路改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134800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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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灵寿县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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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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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52.57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2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1-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1-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业绩要求为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完成总里程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新改建路基路面工程(其中至少有一项施工里程不少于10km的二级及以上新改建路基路面工程)。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有效社会保险证明(以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个人社保官方网查询页,以现场核查为准。)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以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外省企业还需要提供进冀备案证明;相关业绩证明以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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