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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龙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丰山镇龙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宏茂闽招字【2017】漳第0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龙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1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027.5平方米(计45亩),计划安排109户,每户占地78平方米。新建小区道路10条,路线总长1590.67米,红线宽度2.5-12米,路面面积8275.51;概算总投资797.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6.7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区道路、挡土墙、公共绿地绿化,以及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网络等。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最高控制价,即5760698.6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2)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7]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华政〔2017〕43号文《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华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8时00分至2018年1月2日17时3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取值区间11.00 %≤k≤12.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22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23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23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aggzy.com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3001室;邮编:3635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华安县发改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华安县丰山镇龙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龙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3、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1.00 %- 12.99%)(含11.00 %、 12.99% )
6、开标时间:2018年01月 23日 8:30时
7、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芗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林丽惠    注册证号:闽235111246004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中标价: 人民币伍佰零壹万贰仟叁佰捌拾叁元玖角叁分(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元) 
8、第二中标候选人: 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元    
9、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步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元    
10、评标委员会名单:叶立新、戴红燕、徐宏伟、蔡伟力、陈链泉
11、公示时间:2018年01月24日~ 2018年01月27 日
12、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7360032
13、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13份,经审查符合要求13份,不符合要求 0 份。
14、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无
 
 
 
                                                        招 标 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0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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