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腔传习展演基地剧场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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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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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青阳腔传习展演基地剧场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池州市 | |
项目名称 | 青阳腔传习展演基地剧场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1月23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采购编号:青购(2018)第002号
受青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经财政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我中心就“青阳腔传习展演基地剧场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资格条件:
⑴投标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范围必须含有座椅制造或座椅销售;
⑵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⑶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一份或以上近2年内(2015年1月1日以后)的类似本次招标的座椅数量超过300座以上的项目业绩合同;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报价时需提供:
⑴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⑵所投产品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⑶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⑷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并提供座椅样品一件及座椅软包小样一份。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3.3万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00元)。请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备注项目编号):①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356025910300000026或②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账号:3400176730805300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品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7、付款方式:在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运至安装现场,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65%, 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 | 具体要求 | 数量 | 供货地点 |
剧院座椅 | 见附件 | 185套 | 青阳县文化中心 |
1、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密封袋上写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并盖章、代理人签字)至本中心(可快递,以报价截止前收到为准),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10: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在合同签定后30日内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3、售后服务及质保:
⑴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如发现掉漆、凹陷、脱皮等重要质量问题,厂家须无条件更换,质保期满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
⑵投标供应商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⑶投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安装及摆放。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采购代理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3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腔传习展演基地剧场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 青购(2018)第002号 )采购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 | 具体品牌型号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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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
合同签订后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