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委宣传部打造福建省“一报一网一端”主阵地宣传项目单一来源招标政府采购合同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诏安县委宣传部
乙方: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GWCG[DY]2017017的诏安县委宣传部打造福建省“一报一网一端”主阵地宣传项目单一来源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新闻服务 | 新闻服务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新闻宣传 |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一年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县委楼2楼;
4.3交付条件:达到采购人所要求的宣传效果。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指定一名联络员。 1.成交人联络员须负责与采购人的联络沟通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稿件的组织策划组稿工作。 2.在采购人遇重大活动时,成交人须负责协调增派采编力量协助采购人开展专题采访报道工作。 (二)开辟专属《诏安报道》版面等新闻宣传渠道 1.在《福建日报》一版,以新闻的形式刊登诏安主要领导关注的重点报道,毎年在要闻版刊登诏安重点宣传稿件10篇,其中一版至少三篇(每篇字数500字以上),其余稿件放在要闻版刊登。 2.遇到重要时间节点(如省、市拉练,省、市两会以及漳州市、诏安县重大活动)时,在《福建日报漳州观察》给予半个版面以上的重点报道,每年这样规模的报道至少6次。 3.每年利用《福建日报漳州观察》、东南网、新福建客户端等媒体刊登诏安县主要领导的全媒体专访至少2次。(形式和内容由诏安县提出,报业集团审核把关)。 5.在省委宣传部力推的新福建新闻客户端,刊播诏安的各类新闻等内容,内容由诏安县委宣传部推送,采用率确保在90%。 6.在福建日报漳州观察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诏安的重要新闻报道等内容。 7.遇到诏安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采取报+网+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立体报道方式,力求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每年这样规模的全媒体报道至少6次。 8.日常新闻报道由诏安县委宣传部策划选题,提供基本素材。重大活动采访报道由成交人派出精干采编人员采写组稿。专题稿件由诏安县委宣传部领导负责审阅,重大稿件报送诏安县委主要领导审阅。 9.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导向要求,符合新闻规律,符合福建日报版面定位,并且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协商后取得共识。 (三)成交人加大对采购人新闻稿件的刊发数量和质量。 除上述渠道外,成交人应加大对诏安的宣传力度,每年有二到三个重要典型、经验在一版、二版重要位置以及深度报道版面推出;同时加大对诏安县重点时政、项目、民生等内容的报道力度,及时配合诏安县中心工作,提高诏安重要稿件在要闻版面的见报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达到采购人所要求的宣传效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中共诏安县委宣传部 | 乙方: |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诏安县人民政府县委2楼 | 住所: | 福州市华林路84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思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德梅 | |
联系方法: | 18759999611 | 联系方法: | 1802088267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34161018260003112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