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林业局丰镇市林业局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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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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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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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丰镇市林业局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丰财购准字(电子)[2018-GC-W049]号 采购文件编号: BJJYGK-2018-091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工程师或林业高级工程师,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经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8年09月25日 至 2018年09月29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 3:00— 5:00时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5)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原件); (6)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注:1、以上所有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报名。 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6日 投标地点: 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16日 开标地点: 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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