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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规划项目(项目编号:YYZC-2018-010)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YYZC-2018-010)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规划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规划项目
2.项目编号:YYZC-2018-01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否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480 480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三、项目预算
48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2018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区域可持续发展规划或城乡规划或生态环境规划或旅游规划。7.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9-25
到 2018-09-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2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受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6 09:00
2.开标时间: 2018-10-16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越洋事务所
2.联系方式:022-2352503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荣成路1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广场A座8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规划项目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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