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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王同岳镇太阳能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饶阳县王同岳镇太阳能路灯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8050020004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饶阳县王同岳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王同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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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院行政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预算金额:164.317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开发大厦5楼)五楼报名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五楼开标室(开发大厦5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含有太阳能路灯或照明设备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人需在社保名单内,成立不足半年的不作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红章复印件1套。
采购数量:900盏太阳能路灯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工作。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并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进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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