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县域内已破坏山体修复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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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县域内已破坏山体修复项目中标公示
泰和县县域内已破坏山体修复项目于2018年9月19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排序前三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1、 中标排序第一名:江西境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元 建造师:李斌菲 证号:赣236141428504
施工员:廖东 证号:36151040600992
质量员:胡波 证号:36161090601778
安全员:王珠琼 证号:36151310601489
材料员:刘景祝 证号:36151110602055
机械员:黄秀岩 证号:36151120600627
标准员:张翔 证号:36151150600649
劳务员:刘足凤 证号:36151130600649
资料员:张银莲 证号:36151140600774
2、中标排序第二名:江西红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元 建造师:刘新 证号:赣236141428360
3、中标排序第三名:江西聚裕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元 建造师:廖锋 证号:赣236141429480
预中标单位:江西境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三个工作日)
注:1、本工程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投诉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异议受理联系人:肖雪山 异议受理电话:13517066339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796-5326718。
招标人: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