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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达标校理化生探究教室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教育局
乙方:福州万科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SG[GK]2018005的一级达标校理化生探究教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朗威等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连江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以招标文件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货到现场经采购人确认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的30%。
2 50 货物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的50%。
3 15 试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的15%。
4 5 余款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0.8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设备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有毁损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修理、换货或退货,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乙方所交付的设备有毁损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要求修理或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免费修理、更换,并将合格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逾期交货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0.8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逾期未能处理故障违约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免费向用户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乙方逾期未能处理故障的,应按照交货金额每日0.08%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合格产品进行双倍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连江县教育局乙方:福州万科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21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16号仓山万达广场C区C4#楼7层13办公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黄长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方欣
联系方法:0591-26133029
联系方法:0591—8331022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账号:411770167261

签订地点:连江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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