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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厂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湘潭电厂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LW-2018-0943
                                  
招标条件
湘潭电厂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电厂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位置: 湘潭地区范围内。
2.3资金来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4 建设规模: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88万㎡,总建筑面积19.56万㎡(计容),本次改造面积约12万㎡,建筑物层数除电厂新村一栋高层17层建筑以外,其它建筑物层高均为4层~6层,住宅户数1965户。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1473.2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259万元。
2.5招标范围:湘潭电厂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道路、绿化、雨污分流、弱电整理、建筑公共部分屋面防水、护栏及挡土墙等配套工程施工(不包括供配电、供水、建筑结构及建筑消防、供气)。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设计进度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建筑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独立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建筑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还必须为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证。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7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捌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联合体牵头人递交,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8 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2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本项目没有设计成果补偿费。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招标方联系。
招标人: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城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607320260   13317322789
邮    箱:20787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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