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野生茶、古树茶基地保护与开发服务(项目编号:HZZFCG2018—F—248)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野生茶、古树茶基地保护与开发服务(项目编号:HZZFCG2018—F—248)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野生茶、古树茶基地保护与开发服务(项目编号:HZZFCG2018—F—248)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8-09-29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野生茶、古树茶基地保护与开发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野生茶、古树茶基地保护与开发服务
二、项目编号:HZZFCG2018—F—248
三、采购内容:野生茶、古树茶基地保护与开发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作服务期:1年,计划从2018年11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100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法人单位(指按国家有规定要求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农产品种植或农业服务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楼),电话:0774-526800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内容及时间)、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资料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证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十、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20010190010001055
开户行: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事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递交,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文件预公示和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相关说明:
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公示期为自发布预公示起不少于3日。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都可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上载明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本代理反映,否则,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经完全认可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意见函,本代理将不予受理。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予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农业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33号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35553
 
 
采购人:贺州市农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9日
 
相关公告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