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规划局“高龙镇中心镇规划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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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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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规划局委托,就偃师市规划局“高龙镇中心镇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偃师市规划局“高龙镇中心镇规划编制”项目 偃公采【2018】09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140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日历天数)
3.3采购范围:高龙镇中心镇规划项目及其它后续服务。
3.4设计阶段:总体规划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0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9月27日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2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袁玉斗(组长)、徐建红、马超甫(采购人代表)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56号
八、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洛财[2015]10号文,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十、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18年9月29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偃师市规划局
地址:偃师市商都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23号1309室
联系人:赵纳
电话:0379-63637166 18003882010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