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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西省翔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现予公示并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岐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预算:284.1096万元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侯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项目是在原“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并与临汾市行政审批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原“行政审批监察系统”数据平台无缝对接。由于时间紧、数据平台对接复杂,由原承建单位提供服务,可缩短建设周期,节约财政资金,也保障市县两级技术规范的统一和对接系统的畅通。
    公示期限: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0月9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向侯马市财政局预算科(联系电话:0357-4230156)或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后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6日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
采购单位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拟采购单位
山西翔鹏智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清单
1
临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侯马市分建项目软件
2
临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侯马市分建项目支撑硬件项目
3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李姣倩
工程师
临钢
13096628107
刘俊艳
高级工程师
临汾市供电公司
15935339660
张恩彤
工程师
尧正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13593509038
张建华
工程师
临汾市统计局
13903579296
朱玉龙
工程师
临汾移动公司
15935779933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因本次对接属于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为保障市县两级技术规范的统一和对接系统的畅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负责承建临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中标单位山西翔鹏智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专家论证意见
1、李姣倩:根据临行审函(2018)6号临汾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为保障县市两级技术规范的统一和对接系统的畅通,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与临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无缝集成对接,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刘俊艳:(1)根据《临汾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各项系统对接的通知》中第二:对接任务中要求:“对接任务要求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张网平台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迫。(2)根据临汾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临行审函(2018)6号的要求,采购的设备要确保可以与临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无缝集成对接,并于9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单位为“山西翔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侯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要配合市平台建设升级改造畅通对接,避免重复建设,浪费社会资源,节约财政资金。(因侯马市原有平台就采用山西翔鹏智华的)
3、张恩彤: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的建设的指导意见,临行审函〔2018〕6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可以与临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无缝成对接,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政务服务网集成,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推动县政府网上办事功能与政务服务网上体化。并且时间紧迫,要求必须在2018年9月15号完成。
根据政府采购法,发生了重大事项,不能从其他地方采购;并且本次对接属原系统升级改造,必须保障市县两级技术规范的统一和对接系统的畅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4、张建华:侯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项目是在原“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并与临汾市行政审批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原“行政审批监察系统”数据平台无缝对接。根据临行审函〔2018〕6号《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需在9月15日前完成市县镇村四级系统建设,由于时间紧、数据平台对接复杂,由原承建单位提供服务,可缩短建设周期,节约财政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2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朱玉龙:侯马市采购项目:“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根据临行审函(2018)6号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经现场讨论,该项目为政府采购平台后续扩充服务项目,该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为:行政审批监察系统,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结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建议原中标单位继续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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