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库、接待室、调解室、铜门等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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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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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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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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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地库、接待室、调解室、铜门等装修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地库、接待室、调解室、铜门等装修改造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8】00510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Y-2018-01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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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库、接待室、调解室、铜门等装修改造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
3、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⑥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拟任项目经理证书;
⑧ 购买者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除外)。
注:依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新版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仍需提供原件。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有效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下午 03:30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南区10号楼2501室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下午 03:30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南区10号楼2501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南区10号楼2501室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胜利路支行
账号:1505 0167 6646 0000 0095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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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相关附件: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库、接待室、调解室、铜门等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库、接待室、调解室、铜门等装修改造工程.doc
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