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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龙头坪至东坪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山县龙头坪至东坪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已由兴发改审批[2015]2号、兴发改审批[2015]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黄粮生态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龙头坪村。
2、建设规模:本项目(K0+000~K6+905.553)建设地点位于兴山县龙头坪至东坪,线路总长度6.88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边沟、桥涵、交安设施工程、绿化、拆除等。其中砍树及挖根、砍挖灌木林、拆迁变压器、380kv及以下电杆、农村电话电杆工程、预制梁场工程、桥头路基处理工程、K4+040~K4+117和K5+479~K5+534.5段B型边沟、河道改移工程、漫水桥工程、破除旧砼路面3920平方米、路线交叉工程(含填方、挖方、浆砌片石挡土墙、路肩、X237/三级公路段的路面基层及面层工程)、桥梁工程除石栏杆、泄水管、防堵塞以外的其他工程已经施工完成;路基工程(含挖淤泥排水、低填浅挖路基处理工程、陡坡路堤或填挖交界处理工程、路基土石方、路基挡墙)、涵洞工程(含1*Φ1m圆管涵、盖板式1-2*2、箱涵)除K0+624~K0+763.5段未完成外,其他已施工完成,已施工完成内容本次未包含。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
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现场专职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投标人2017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
(3)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各投标单位签字确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8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十、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黄粮生态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兴山县移民局办公楼4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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