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_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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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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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_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MC[2018]0728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_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租赁期限一年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内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五、服务地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六、此项目代理费: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2、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
十、参与方式和标书获取方式: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时,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标书。
十一、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十二、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08: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开标、招标会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 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四、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1号会议室。
十五、投标有效期为90日。
十六、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00号。
十七、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李先生
电 话:(0453)6228066
邮编:157006
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网址:http://www.hljcg.gov.cn
十八、保证金汇交纳:
户名: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1213511631898565
财务咨询电话:(0453)6297126
十九、技术条款(附后)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0-12
技术条款
一、项目编号:MC[2018]0728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_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租赁期限一年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内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五、服务地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六、此项目代理费: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2、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
十、参与方式和标书获取方式: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时,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标书。
十一、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十二、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08: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开标、招标会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 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四、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1号会议室。
十五、投标有效期为90日。
十六、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00号。
十七、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李先生
电 话:(0453)6228066
邮编:157006
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网址:http://www.hljcg.gov.cn
十八、保证金汇交纳:
户名: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1213511631898565
财务咨询电话:(0453)6297126
十九、技术条款(附后)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0-12
技术条款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辆租赁 | 一、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租用车辆用于牡丹江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动态巡查、测量、办案以及所属县市检查、督办等。 二、要求及参数 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实力。 2、本次采购金额为48万元。需投标单位提供6台运行状况良好且为2016年以后采购的车辆,其中2台为四驱越野车。 3、投标单位负责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4、投标单位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5、招标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投标单位负责处理及车辆维修,重大交通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 6、投标单位中标后,中标价款的58%归投标单位,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税费等,中标价款的42%用于招标单位车辆的燃油、过道费等,费用实行包干制,超标不予支付。 7、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提供服务方案,在方案中写明由权威机构认定的注册资金、年利润率、车辆年周转率、车辆平均使用年限、对外单位租赁次数,公司成立时间等内容,对外单位租赁次数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要件。 | 台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