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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中盘线盘锦市东郭至欢喜岭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中盘线盘锦市东郭至欢喜岭段改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交公计发[2018]1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交公工发[2018]39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补贴资金为35%、地方配套资金为65% ,招标人为盘锦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境内。
2.2建设规模: 公路二级,全长20.7公里(预算投资:1240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计336天
2.4招标范围:公路改扩建工程(含路基、排水、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K34+060-K50+000,全长15.94公里,工程内容为:路基、排水及桥涵工程(预算投资:5350万元);
第二标段:K34+060-K50+000,全长15.94公里,工程内容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预算投资:4430万元);
第三标段:K50+000-K54+745,全长4.7公里,工程内容为:路基、排水、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预算投资:26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标段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 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
业绩
第一标段 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单个合同不少于15公里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
第二标段 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单个合同不少于11公里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
第三标段 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单个合同不少于4公里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
企业
信誉
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拖欠员工工资发生过投诉案例、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主要
人员
第一、二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 标段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主要
人员
第三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3年(2015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三个标段中,投标人最多可以对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初审:
4.1.投标单位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电话:0427-8650086)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资格初审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信用等级报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资格报名确认函、报名材料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5:00前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2018年10月31日9时30分,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42.8万元整、第二标段44.3万元整、第三标段39.3万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等方式交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5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4-83733916-87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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