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更正公告(一)(LNZC2018-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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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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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公告期限
本变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仅限公开招标项目)。 质疑咨询:024-23447785/024-2344775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名称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92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3478208601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 | 张俊杰 | 23447739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辽宁省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 | LNZC2018-0261 | 2018-10-09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LNZC2018-0261 | 新招标文件LNZC2018-0261(新文件) (注:请按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公告期限
本变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仅限公开招标项目)。 质疑咨询:024-23447785/024-2344775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