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清河景区文化场馆安保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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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清河景区文化场馆安保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齐晏大街254号(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正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7号楼1单元23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清河景区文化场馆安保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42520180200003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大清河景区文化场馆安保物业服务项目 | 10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公安机关颁布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分支机构;3、特别说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5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