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新城(37#、38#、39#、40#、41#、42#楼及地下室)工程监理第3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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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联盟新城(37#、38#、39#、40#、41#、42#楼及地下室)工程监理
第三次澄清
各投标人:
联盟新城(37#、38#、39#、40#、41#、42#楼及地下室)工程监理(项目编号:2018-523)现发出第三次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现改为: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且在监工程项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文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经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桂建管[2016]70号)的规定,即:广西区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不超过3个,广西区行政区域外不得有在监工程(区内企业以诚信库查询为准)。
2、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改为: 2018 年 10月 26 日 09时 30 分。
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广西三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