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宣传牌租赁设计制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宣传牌租赁设计制作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宣传牌租赁设计制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XXCG2018-004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延安市安塞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工作职能宣传牌租赁设计制作
采购预算:18.1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8:30-12:00,14:30-17:30时止),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4: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8日14:30时
3.谈判地点:安塞区食品商住楼物业办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东关支行
账 号:61050168381100000447
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