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河唇镇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莲塘口村、田心村等七条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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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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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廉江市河唇镇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莲塘口村、田心村等七条村)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18-550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显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点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要求。 |
2 |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联系电话:0759-6682436 | |
联系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
附件: | 1.资格审查报告(去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