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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三河渡大桥建设工程金湖县三河渡大桥跨淮河入江水道补偿建设及航路航标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金湖县三河渡大桥跨淮河入江水道补偿建设及航路航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三河渡大桥跨淮河入江水道补偿建设及航路航标工程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复[201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三河渡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三河渡大桥跨淮河入江水道补偿建设及航路航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
(1)金湖县三河大桥位于县城北郊,入江水道上起金湖老港口,下止闵桥外河口施尖,全长 25.78 公里,现状为七级航道,主要在入江水道上口西偏泓闸上游和下口施尖段,因此急需对卡脖子地段进行航道拓宽疏浚,按五级航道标准疏浚。具体如下:
①对入江水道浅滩CS40-CS59(-90M以外5.00底高范围)进行开挖;
②大桥所处淮河入江水道北堤拆除200m防汛道路,现改造防汛道路结构为:20cm12%石灰土+32水泥稳定碎石+1.5cm沥青下封层+6cmAC-20C沥青砼AC-20c+4cmSBS改性AC-13C沥青砼=63.5cm;
③对桥址处上、下游100m范围内护坡进行整修;
(2)金湖县三河渡大桥桥区航路、航标工程,在三河渡大桥桥区段目前共设有 3 座航标,其中拟建桥梁上游约 1.5km 处设有4#、5#座侧面标,标示人渡渡口位置,拟建桥梁下游约 500m 处设有3#左右通航标,标示原金宝航道与入江水道分叉口。三河渡大桥桥区航道改线后,由于现有航标设置时间久远,且位置均对船舶安全航行造成影响,对 3#、4#、5#航标作拆除处理。
航标灯器采用的航标灯为一体化 LED 航标灯,即集合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光源及遥控遥测终端装置为一体的新型航标灯。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97.95万元。
2.1.4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2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缺陷责任期满(二年)一个月内付清经审计后余款。利息均不考虑,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摊销到合同价中,工程量清单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如下企业资质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
②具有有效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项目总工:
①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业绩条件:
项目总工业绩:2013年9月1日至今(工程交/竣工日期)担任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不少于300万元(含)以上的港口或航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
C.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③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 (目前以省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④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D.其它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如有此证明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提供1.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8年1月-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
3.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的形式。(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若采用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采用担保或银行保函形式的,需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凭证,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3.7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1中信誉要求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中承诺书(一);3.3、3.4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函(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一起递交,资格审查资料中不得少项,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证明文件原件(3.1)至(3.6)项随身携带以备审查,在资格审查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所要求原件将视为没有。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6)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7)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根据金办函(2017)3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工作的函,中标人(承包人)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在我县成立的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该项目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该项目分公司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以项目分公司缴纳税款的,中标人(承包人)需按规定预缴税款。本市范围其他县、区建筑企业在我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必须在我县成立分公司,接受我县税务部门正常纳税户管理。未按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缴纳税款的,发包人按应缴税款在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
5)、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19、86850578),并在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可以电子文书盖章传至jhzb555@126.com)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原则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且填写投标信息的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和没有网上报名登记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报名。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仅针对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且填写投标信息的的投标申请人。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请表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CA办理程序及资料: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报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如仍相同,按投标人资质等级较高的优先排序。
2.1.1
2.1.3
形式
评审
与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a.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分包计划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本项目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c.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第一个
信封资格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的各项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项目总工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项目经理需提供:1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8年01月-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b.项目总工需提供:1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8年01月-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c.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提供1.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8年01月-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
d.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现场未被宣读为废标、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
设计(合格制评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
机构(合格制评审)
0分
2.2.4
(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3.1.3(1)目内容如下: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三河渡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先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211600
地址:金湖县人民南路173-8(金达广场兰舍硅藻泥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328835444@qq.com
10、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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