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孵化器智慧园区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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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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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生物孵化器智慧园区改造项目 | 采购类型 | 工程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090000 | ||||||||||||||||||||||||||||||||||||||||||||||||||||||||||||||||
项目简介 | 生物孵化器是市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地处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0号,生物孵化器由办公楼和通用实验楼组成:办公楼(1号楼)共三层,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层高分别为4.5+3.9+3.9米,设一台客梯。通用实验楼(2号楼)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层高5.1米。本项目为园区的系统改造工程,园区于2004年投入使用,存在设备老化及损坏的情况,已无法满足园区厦的日常安保需求,为了提升园区的信息化及安全管理,现计划通过拟引入智慧园区的先进理念与技术,改造提升原系统的设施设备,增加智能管控手段,从而提高园区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 2.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3.应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生物孵化器智慧园区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doc | ||||||||||||||||||||||||||||||||||||||||||||||||||||||||||||||||
商务需求 | 8.其他商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货物清单内线缆、线材、开关、未具体列明的辅助材料等耗材均为预估数量,实际使用数量以现场工程需求为准。 5)所有布线工程需尽可能走地下暗线,埋设线槽线管深度不得低于30cm 6)★投标人投标内容需含有保证相关系统安装后具备正常运作能力所需求的一切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清单及需求所含设备及要求。 ★中标商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投标人需派遣1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技术负责人及及6名工程师作为本次项目技术实施的团队,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高级项目经理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系统集成建设经验; 2.故障响应时间要求:提供24小时响应,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3.工期:签订合同后45 天(日历日)内; 4.交货地点:生物孵化器园区。 5.本工程项目合同价为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备品备件费、国家规定各项税费等。 6.售后服务: 1)★本次整体工程质保期为2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其中:摄像机、NVR录像机、人脸识别服务器、音频会议系统、数字会议系统等提供原厂三年免费维护。(提供原厂三年免费维保服务承诺扫描件、原件备查)。 3)交换机、无线路由器、PC电脑、投影机等由甲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中标方负责首次安装及调试。 4)免费保修服务内容:在保修期间非人为破坏,都应列入保修范围内,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5)冗余服务:超过48小时后未能修复或紧急情况下,应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设备供使用单位使用。 6)免费培训:中标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7)其他: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设备到货并经点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 ||||||||||||||||||||||||||||||||||||||||||||||||||||||||||||||||
图纸 | 无图纸,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doc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详见附件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评分方法 评分标准:采取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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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附件 | 生物孵化器智慧园区改造项目说明书及申报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