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新北关小学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涉县新北关小学043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涉县新北关小学 | ||||||
采购人地址:涉县龙城路 | ||||||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涉县龙山大街566号涉县行政综合服务楼南三楼 | ||||||
| ||||||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涉县新北关小学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2715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
供货时间:依合同约定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市场主体”中“注册指南”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0-2031958。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网上无不良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4:00 |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4:00 | ||||||
开标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4:00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备注:1、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332868元 2、标书编号:SX201809CGK008 3、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信用中国网上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受理质疑电话:0310-3897396 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