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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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湟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湟源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拟对 湟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政府采购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2 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湟源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拟对 湟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政府采购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正大鹏安竞磋(服务)2018-023 |
采购项目名称 | 湟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政府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湟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下载更正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环境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6.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若投标人查询无果,须附相关截图。7.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0月12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0/15 09:00--2018/10/19 16: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六楼)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24 14:30 |
开标时间 | 2018/10/24 14: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六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湟源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0971-8465408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
收款人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395641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中标后将由采购单位派专业人员赴实地查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内容,虚报或所提供资料造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磋商文件19.2进行后续工作。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湟源县财政局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80721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