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龙井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龙江地块采购存量商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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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龙井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龙江地块采购存量商品房项目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18/10/12 14:49:00 | ||||||||||||||||||||||||||||
【公开招标】吉林省龙井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龙江地块采购存量商品房项目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龙井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吉林省龙井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龙江地块采购存量商品房项目 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LJZFCG-GK-201834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即:吉林省龙井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龙江地块采购存量商品房项目 ;采购房屋数量629套。此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877.7万元。 二、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六楼) (二)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 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请携带①法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4开发资质证书副本。 (三)咨询服务电话:0433-5039605。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 30日9时30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相关事宜 (一)开标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 一 厅(地址: 龙井市海兰西路 )。 (二)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0万 元(大写:拾万 元)。 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8年10月29日16:00时前,以汇款或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行 帐 号:0790402011015200008516 财会室联系电话:0433-5039603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16: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总金额的 0 %。 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执行机构不再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 (五)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特别提醒 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一律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务请广大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投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同时,采购文件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五、联系方式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8 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