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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招标编号:JLDJJA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
前附表 1
1. 总则 3
1.1 项目概况 3
1.2 招标范围及控制目标 3
1.3 合同名称 4
1.4 招标方式 4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4
1.6 投标费用 5
1.7 保密 6
1.8 语言文字 6
1.9 计量单位 6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踏勘现场 6
1.11 开标前澄清 6
1.12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诺 6
1.13 条款解释 7
2. 招标文件 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7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2.4  招标文件的发售 8
3. 投标文件 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8
3.2  投标报价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3  投标有效期 12
3.4  投标保证金 12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4. 投标 13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
5. 开标 14
5.1  开标时间、地点 14
5.2  开标仪式 14
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5
6. 评标 15
6.1 评标原则 15
6.2 评标过程的保密 15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5
6.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5
6.5  错误的修正 16
6.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
7. 授予合同 16
7.1  中标通知书 16
7.2  合同授予标准 17
7.3  履约担保 17
7.4 签订合同 17
8. 重新招标 17
9. 纪律与监督 17
第二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 18
第一节合同条件 18
一、定义及解释 18
二、监理单位的义务 19
三、业主的义务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职员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责任和保险 21
六、合同的生效、开始、完成、变更及终止 22
七、支付 23
八、一般规定 24
九、争端的解决 25
第二节合同格式 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 总的要求 33
2 设计过程的监理 34
3 施工过程的监理 36
4 调试过程的监理 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 试运行后的监理 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 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 住房 42
2 用餐 42
3 通讯 42
4 交通 42
5 人员配置 42
6 检测设备 42
7 最终支付 44
第三章工程技术文件 45
1. 工程概况 45
2. 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45
3 工程进度安排 45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6
1. 投标书 46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8
3. 委托授权书 49
4. 投标报价书 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 报价表格式 51
5.1 监理费报价表 51
5.2 监理费报价分析表 51
6.监理方案…… ……………………………………………………………………………………………53
7. 辅助资料表 54
附表1   组织机构 54
附表2   项目监理组人员 54
附表3   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登记表 56
附表4   5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监理简况 57
附表5   正在执行的类似工程项目监理简况 57
附表6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58
附表7   介入诉讼案件 59
附表8   其他资料 6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标办法 61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DJJA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工程名称: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施工一标段
              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
2.3 项目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
2.4 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
2.5一标段计划工期: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日开工至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2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日开工至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2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
2.6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监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3.2施工一标段项目责任人要求: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建造工程师证或电力工程专业的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监理二标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监理并担任总监,须有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近三年总监工作经验;
3.3施工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安装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监理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贵单位于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月15日至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时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至11时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下午13时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16时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并网上报名后,到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集安市东盛街与育才路交汇处)递交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份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售出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一标段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或电力专业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标段 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证明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办[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上午9: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时开标,投标地点: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东盛街95号2#楼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
地     址:通化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8435951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集安市东盛街与育才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5-6652222   1884368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月15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
地     址:通化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8435951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集安市东盛街与育才路交汇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5-6652222   1884368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7
3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建设地点: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
4
合同名称: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合同
5
招标范围:图纸清单全部内容的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1监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2监理二标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监理并担任总监,须有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
验,近三年总监工作经验;
3投标人近三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备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
投标;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
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
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7
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
8
开标前澄清会:不召开
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天前。
招标文件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截止时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上午9: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东盛街95号2#楼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室)
12
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集安市东盛街与育才路交汇处
13
投标有效期: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4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转账
受理单位: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集安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1下午16.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时,逾期不受理)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集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  
账号:2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4623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6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到账时间为准。
15
正本1份,副本4份,含全部投标资料电子版一份(必须用word或excel格式制作,并拷贝在U盘上,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
16
招标控制价:国家取费标准
17
评标办法: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8
开标前澄清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无;召开地点:无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建设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范围及控制目标
1.2.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监理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附件A《监理范围》。
1.2.2 控制目标:
1.2.2.1 质量目标
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工程合格率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1.2.2.2 进度控制目标
计划工期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日开工至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2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
1.2.2.3 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执行概算以内。工程建成后的最终投资控制符合审批概算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满足设计、施工合同所约定的目标,力求优化设计、施工,节约工程投资。
1.2.2.4 安全、环境目标
杜绝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事故、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实现“事故零目标”。创造文明整洁的工作环境,达到《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要求。
1.3 合同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5.1 资格要求:
1监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2监理二标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监理并担任总监,须有五年以上监理工
作经验,近三年总监工作经验;
3投标人近三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年-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
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
与投标;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
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
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5.1.1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5.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在近5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2)投标人在近 5 年已完成监理和现在正在履行的与本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业绩及其合同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拟推荐的项目总监的有关资格文件,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师证书、拟推荐的项目总监承担类似工程的简历、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监理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5)本工程建设采用基建project软件系统,投标人须能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和维护上述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1.5.3  对项目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5.3.1项目监理人员须专业配套齐全,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项目同类或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1.5.3.2 监理人员数量及工种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关键部位及工序应保证旁站跟踪监理,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1.5.3.3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监理过程中不得向被监理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1.5.3.4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名单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更换,并承担更换责任。
1.5.3.5 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应老中青结合,比例均衡,能够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1.5.3.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承担。
1.5.3.7现场须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1.6 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2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合同额的1.5%作为中标服务费,账号见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服务费后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日内向中标人开具等额的中标服务费发票。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予以保密。在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保密处理,投标人一旦投标,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将不被退回。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投标文件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无特殊说明,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踏勘现场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 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考察现场或什么时间考察现场,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后,自行前往考察,招标人予以安排,但不予组织。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 投标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1 开标前澄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开标前澄清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澄清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会后提出书面澄清);不召开开标前澄清会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答、处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3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书面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诺
1.12.1 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总监须长驻施工现场,除非业主提出,监理单位不得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与主要监理人员。
1.12.2 投标人一旦中标,监理人员的构成及配备数量,最少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在中标后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若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合同中承诺的监理人员数和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招标人将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人月数及单价,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相应扣除其监理费。
1.12.3 本工程项目管理采用基建project软件系统,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使用上述软件的能力,如招标人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投标人负责基建project管理软件中部分功能模块的数据录入和日常维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1.12.4 理解招标人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1.12.5 对没有列入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的投标人优惠、让利,而在澄清、说明和补正时作的补充说明,招标人将不予考虑。
1.13 条款解释
对写入招标文件的上述条款,投标人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可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件;
(4)工程技术条件;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除以上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1.11条、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2.2.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书面问题提出截止时间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至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招标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2.3.2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以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应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2.3.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
2.4  招标文件的发售
2.4.1请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编制、封装。
3.1.1 投标文件材料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并将其装成一册。
技术材料;
报价材料;
商务材料。
3.1.1.1技术材料的构成:
①工程概况
②监理范围、内容和目标
③监理依据
④监理机构组织。包括项目组人数、总监资历与业绩简介、在职情况、总监代表、专业结构、现场监理的人员简况,并附横道图表示每阶段或工作部位拟派监理人员人数安排计划。
⑤施工监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B.监理资料的提供
C.工程质量的监理措施
D.工程进度控制的措施
E. 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F.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的检测、监测方法、手段和保证措施
G.选用的监测仪器、设备清单
H.须旁站监理的重要部位、工序清单
I.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案
J.其他必要的说明
3.1.1.2报价材料的构成:
投标报价书(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报价的编制说明;
总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格式见第四章);
按本须知1.5条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3.1.1.3商务材料的构成:
辅助资料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前格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统一装订在投标书目录后第一页)
投标人的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投标人通过ISO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ISO1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及职业健康保证体系的认证文件;
投标人在近5年已监理过的类似本标工程项目的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格式见第四章),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本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框图、项目总监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主要监理人员的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并附总监有关资格证明复印件、参加本项目监理人员名单及其监理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基建project软件的使用业绩(应用于哪些工程项目,请提供情况说明);
业主对投标人的评价(含监理业务手册及与业主配合等方面的回访记录)。
按本须知1.5条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3.1.2. 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同时,应附有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和除报价文件外的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各一份(U盘)。电子文件采用WORD、EXCEL(报价部分等)、AutoCAD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原则
3.2.1.1 投标人应依照投标第五章中监理费报价表准确标明监理费总报价,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正常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投标人应分解说明监理费报价之构成,可分为设计、施工(含调试和试生产)、其它几个部分。对于漏报项目,招标人有权按其他投标人此项最低报价计列,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2.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现场条件、本标监理范围及企业管理经验、水平等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书中标明的价格即为最终价格,该价格不受工程造价实际决算额的影响。
3.2.1.3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报出的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过该监理费正常的国内市场价格。任何对本保证的违背,将使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归还所付的超支价款。
3.2.2 报价依据与内容
3.2.2.1 投标报价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技术文件。
3.2.2.2 本工程监理时间区间为:
计划工期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日开工至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2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
3.2.2.3 本工程监理范围(见附件A):
3.2.2.4本报价应包含监理人员工资(含因工程进度按排要求的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现场必备的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两辆以上四驱越野车)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现场办公、住宿的房屋租赁费用,办公设施设备费用、食宿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等为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5 本报价应包含现行监理单位合理利润、税金等费用。
3.2.2.6 本报价应包含正常服务范围内需要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要求对关键和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试验等配合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2.2.7 本报价应考虑以下报价风险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等风险。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工程资料,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本工程监理范围。本报价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2.7.1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2.2.7.2 不可预见的措施费;
3.2.2.7.3图纸迟供等造成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
3.2.2.7.4由于工程计划调整而增加的各种费用;
3.2.2.7.5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费;
3.2.2.7.6投标方认为为完成本标工程全过程监理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及附加的服务费用;
3.2.3 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
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项号13。
3.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该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一笔不少于前附表项号14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现金。投标保证金应单独封装,投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如上述票据即将到期,招标人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利。
3.4.3 按本须知第3.3.2款,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3.3.2款规定相应延长。
3.4.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5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6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d)中标人在合同签署后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履约担保。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5.4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和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5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及一份电子文件,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打印清晰,装订成册,不能采用活页形式。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人应按标段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应:
 (a)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投标文件在______(前附表第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项所述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
(b) 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3.5.6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5.7 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项所述地点,在第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确认、签收。
4.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前附表第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3.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4.2.3 根据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或实质上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的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5.2  开标仪式
5.2.1开标仪式将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时未能参加开标仪式的,可被视为自动放弃出席开标仪式。
5.2.2 开标仪式应按以下开标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修改内容(如有)、投标报价、优惠条件、质量工期承诺、有无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并记录开标结果。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b)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c)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d)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 评标
6.1 评标原则
本工程评标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第七部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价,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2 评标过程的保密
6.2.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6.2.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2.3 严禁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6.5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6.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6.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6.4.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实质性差异或保留。
6.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书。
6.5  错误的修正
6.5.1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5.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6.6.1 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本须知第6.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资格条件、业绩、监理大纲、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6.6.3招标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授予合同
7.1  中标通知书
7.1.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排名顺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将分别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给定的地点和日期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7.1.2 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1.3 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7.1.1签订合同后5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2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出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中标的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
7.3.2 如果中标单位未能按本须知7.3.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重新招标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决定重新招标或采取其它的方式选择承包商: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8.2 如出现以上情况,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内,向投标人发出通知,确定重新招标时间和进一步的安排。如招标人确定招标失败而不再招标,则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
9. 纪律与监督
9.1 所有参与此次会议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遵守此次会议的各项要求。
9.2 投标人所提交的关于资质、经营状况、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
9.3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招标人做出正确判断;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干扰评标工作。
9.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5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专家组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9.6 严禁投标人与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9.7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正常联络及有关文件、资料的传递,应按会议要求通过秘书组进行。
9.8 投标人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对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
第一节合同条件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
一、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下列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1.1  “项目”是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1.2  “服务”是指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
1.4  “业主”是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招标代理机构”指受业主委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主持、组织监理招标工作的单位,即: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监理单位”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业主委托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单位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7  “双方”,指在本合同项下,除非特殊指明,“双方”指“业主”和“监理单位”。“一方”和“另一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单位。“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但不包括“业主”。
1.9  “合同”是指包括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投标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已正式签订的合同。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是指任何一个日历日的零点至下一个日历日的零点之间的时间段。
1.11 “月”是指从任何一个日历日开始至次月该日历日的前一日之间的时间段。
1.12 “商定的补偿”是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2 解释
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2.2  如果合同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二、监理单位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单位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服务时间区间
计划工期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1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日开工至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年12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日。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5.1  监理单位在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5.2  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单位应:
5.2.1  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监理单位可以接受的;
5.2.2  如果业主授权,可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5.2.3  如果业主授权,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单位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5.2.4  监理单位的任何成员不得与第三方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合作关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单位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并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单位应将履行服务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向业主移交此类物品。
三、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它能够获得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业主应尽可能对监理单位和它的职员以及它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9.1 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9.2 提供工作所需要的文件;
9.3 发生意外事件时人员的遣返;
9.4提供与其它单位相联系的信息,以便监理单位及时获取的信息。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设备和设施
业主宜为服务之目的,向监理单位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设施、服务人员。
11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说明,自费安排其他服务人员服务。监理单位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职员
12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单位派往项目所在地工作的职员健康条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所有职员要取得相应的资格并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
13 代表
为了执行本合同,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单位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地的业主代表及业主建立联络关系,上述人员名单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规定。
14 职员的更换
如果业主认为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
五、责任和保险
15 双方之间的责任
15.1 监理单位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单位违反了第5.1款,则他应对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5.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单位的义务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单位赔偿。
15.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违约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15.3.1 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15.3.2 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第17.1款规定的数额;
15.3.3 监理单位不为不包括在其服务范围内的或监理单位的书面意见内的由于业主、承包商的任何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5.3.4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6 责任的期限
除非在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7 赔偿的限额
17.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5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本合同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限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最大限额部分的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这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方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7.2 例外
第17.1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7.2.1 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17.2.2 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8 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书面要求,监理单位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18.1 对18.1款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18.2 根据第6条提供和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8.3 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开始、完成、变更及终止
19 合同生效
从完成正式合同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合同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始和完成
在本合同专用条件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必须开始和完成,但另有双方书面协议的延期例外。
21 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22 进一步的建议
经业主授权,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
23 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延长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并相应地延长完成服务的时间。
24 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合同监理单位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单位不能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21日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25 撤销、暂停或终止
25.1 业主的通知
25.1.1 业主至少应在21日前通知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合同,监理单位即安排停止服务,并把开支减少至最小。
25.1.2 如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监理单位,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日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
25.2 监理单位的通知
在下述两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日后才可以发出进一步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42日后,才能终止本合同。或在其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
25.2.1 当在应支付的规定日期后28日,仍未收到那一部分款项时;
25.2.2 当根据24条或25.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期限已超过128日时。
26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七、支付
27 对监理单位的支付
27.1监理单位的付款请求经业主审核后,业主应按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服务报酬。
28 支付的时间
28.1 应付监理单位的到期款项应迅速支付。
28.2 支付计划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9 支付的货币
适用于本合同的货币为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货币。
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三方对监理单位的收费
除在合同专用条件规定外,第三方对监理单位的收费由监理单位自行支付。
31 独立的审计
监理单位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合同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4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日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出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八、一般规定
32 语言、法规及监理依据
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了合同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33 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合同之后,在履行服务期限内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动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本合同不做相应调整。
34 转让和分包合同
34.1 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本合同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34.2 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4.3 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5 版权
监理单位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单位的许可。
36 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单位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7 通知
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合同专用条件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38 出版
除非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监理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九、争端的解决
39 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5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索,应与业主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仲裁
由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合同或使之无效,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根据合同专用条件所订的合同生效日期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机关为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由仲裁机关制定。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述权、撤消权。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
A 参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
说明:合同专用条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必局限于以下条款。
1.1 “项目”是指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5.3  监理单位从事项目监理一切工作必须服从业主协调管理,对业主负责。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合同监理费用按中标价格包干使用。
13 业主决定派为本工程项目代表,监理单位决定派为本工程监理代表。
16 责任的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移交生产后12个月。
17 赔偿的限额: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15款有关双方责任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合同价的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 业主不要求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保险。如监理单位办理保险,业主不承担费用。
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8 支付的时间:(按第三章附件C执行)。
29 合同规定的货币:人民币
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向第三方支付对监理单位的收费。
32 语言、法规及监理依据
32.1 本合同适用语言为中文。
32.2 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32.2.1 国家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32.2.2 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32.2.3 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32.2.4 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签证;
32.2.5 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说明书;
32.2.6 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供货等有关合同;
32.2.7 本合同及附件。
33 本合同商定的报酬为固定包死价,不因国家政策、法规、物价或服务期的变动而变动。
35 监理单位利用本项目监理中形成的技术成果(或无实质性修改后)进行商业性服务得到的利润与业主分成。
37 通知
业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化市边防支队
业主的地址:通化市
传真:
电话号码:158435951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理单位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B附加条款
1 协调
鉴于项目管理体制的特点,业主应负责项目所在地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外部条件的协调工作。
2 检测费用
对于工程所用的重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发生疑问时,监理人有权要求责任者在征得业主同意后送指定的检测单位复试,并通知承包商。若复试合格,费用由业主负责,否则由承包商负责。但这种复试应得到业主认可并通知承包商。
3 监理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3.1合同价格的75%作为基本监理费,另外25%按以下原则予以考核兑现。
3.1.1建设期建设质量、工艺满足达标投产要求,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单位意见,导致建设质量、工艺不能满足达标投产要求的,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3.1.2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业主方、不可抗力原因及设备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费不予扣减,但也不予增加由工期延长所造成的监理费用。
3.1.3 在工程监理范围内未发生由于施工安全方案、措施造成死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意见造成安全事故,不作为监理责任。
3.1.4 静态投资能得到控制,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因业主提高标准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静态投资超支,监理费用不予扣减。
3.1.5“二管理、一协调”内容具体、落实得力,分别支付总监理费的3%、2%,否则扣除。
3.1.6工程全部实现达标投产,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
3.1.7在工程机组移交试生产后一年内,若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5%,否则扣除。由于业主、施工单位和设备供货商未执行监理单位意见而导致的事故,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3.2奖励
3.2.1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按总监理费的3%奖励。主体工程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按总监理费的5%奖励。若其中一个单位工程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按总监理费的2%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总监理费的5%。
3.2.2工程因监理建议被采纳而节约投资并形成经济效益,方案性建议按节约投资额的2-3%奖励;施工图阶段监理按节约投资额的5-8%奖励。
3.2.3在设计过程中,提出重大优化设计方案被采纳,明显降低工程造价,可按该方案使工程造价降低额的2%给予奖励。
3.2.4本章第3.2.1款的奖励在获奖证书颁布后两个月内支付。
3.2.5本章第3.2.2款和第3.2.3款的奖励在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移交试生产一年后,经考核小组考核,以业主认可的节约投资额计算支付。
4 差旅费
属于合同范围内的正常服务,差旅费由监理单位自理。合同规定正常服务范围内需要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要求对关键和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试验等配合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监理单位自理。根据业主特殊要求对某些关键、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察或对主要设备进行工厂验收,并征得业主同意,所发生的差旅费由业主负责。
5 保修期及质保金
本项目的质保金按合同专用条件的B附加条款第3条执行。保修期自本工程移交业主试生产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365个日历日。
6 处理与答复时间
业主与监理人、承包商与监理人之间所有与工程有关的问题(包括函件)处理与答复时间均不得超过3日(达成协议者除外)。
第二节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XXXXXXXX
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建设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本合同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货市边防支队与经协商一致签订。
根据业主的要求,监理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
2.3 工程规模:
2.4 工程工期:
3.合同价格:人民币元(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包干)。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一旦其内容和条款混淆不清或发生冲突,按如下次序解释,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
(4)附件,即:
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和对监理单位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5)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
(6)工程建设监理中标通知或委托书;
(7)监理单位的投标文件;
(8)业主的招标文件;
(9)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的规程、规范和各阶段监理工作标准。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施工准备、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过程中有关图纸、资料和实验报告。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支付,监理单位在此向业主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监理单位履行服务的报酬。
7.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终止。
9.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业主:
监理单位: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附件A:服务范围
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业主与各工程建设合作对象所签订的合同,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本监理工程范围为通化市边防支队云峰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监理的全部建设工作,
监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
1 总的要求
1.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开始编制,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评审,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送业主评审。
1.2  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监理管理网络,在业主、设计、设备、施工、调试单位的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工程信息,形成监理工作月报和下月监理工作计划,范围应覆盖安全、质量、进度、造价以及工程建设其他方面的全部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月报和下月监理工作计划应抄报业主。
1.3  协助业主完成有关设备、材料、图纸和其他外部条件以及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1.4  参加由业主主持的施工过程中的月度工程协调例会,汇报监理工作情况;主持施工过程中的每周工程协调例会。
1.5  参加施工承包商、主要设备的招标、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1.6  审查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确认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技能培训、岗位证书有效性,对各种违规情况进行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及时纠正。
1.7  参加并接受外部审核和监督检查(包括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消防、环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8  参加项目管理体系的外部审核(包括第三方审核机构、业主组织的第二方审核)。
1.9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业主。
1.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责任参与研究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1.11  参加工程达标创优领导小组,配合工程进行达标创优工作,负责在工程过程中按照达标创优的要求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督查。
1.12  参加设备到货验收以及设备开箱验收,负责设备到货时的安全及质量监督。
2 设计过程的监理
2.1基本要求
2.1.1  协助业主对设计人进行资质复查,重点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正常运转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2.1.2 督促设计方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控制工程投资。
2.1.3 监督设计合同的执行,对违约事件提出监理意见。
2.1.4  设计进度控制
2.1.4.1 核查设计方的年、季、月度设计计划和《施工图交付进度计划》,确保该计划能满足施工现场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要求。
2.1.4.2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出现偏差时,督促设计方提出纠偏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2.2  设计预先控制阶段
2.2.1 核查设计单位的质量计划是否适宜、充分,投入人员、装备是否满足要求,对于特殊岗位(消防、技经、建筑、结构)应审核设计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2.2  设计输入是否适宜(特别应确认可研阶段各项专题研究及制造厂各种资料)。
2.2.3  应确认设计方收集同类型项目的资料是否充分,尤其是对同类机组运行中曾出现的故障及其设计改进措施。
2.3  施工图设计阶段
2.3.1审查设计人的设计原则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重点是对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投产后运行的可靠性和优化设计措施等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报业主审定。
2.3.2 复查和审核工程勘察文件,并监督设计人是否准确使用勘察资料。
2.3.3 复查和审核环保设计及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2.3.4  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内容和深度,对工程的概算进行具体审核,提出监理意见并报业主。
2.3.5  督促设计方按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工程概算静态投资力求控制在估算内。对于重大方案的变化,注意审查其经济合理性,尊重投资人的审查意见,并采取适当措施努力控制投资增加的幅度。
2.3.6 核查设计文件、一、二级施工图纸和各专业优化方案,确认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签署监理意见。
2.3.6.1  已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2.3.6.2  落实了有关设计优化措施。
2.3.6.3  按照有关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完成设计产品。
2.3.6.4  其他要求
2.3.7  存在疑问的工程设计应对其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审查。
2.3.8  对设计人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进行复查核实,核查意见报业主审批,主要审核内容为:
2.3.8.1  有关技术认证机构的鉴定合格证书。
2.3.8.2  首次采用新布置的专题论证报告。
2.3.8.3  其他
2.3.9  负责组织施工图综合会审和图纸交底审查会,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设计人员立即解决。
2.3.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提出监理意见。
2.3.11  审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防暑、防寒、防潮、防噪音、防振动、防雷等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措施在设计方案中的落实情况。
2.3.12  核查主要设备、材料生产厂家资料。
2.3.13  督促设计人员对各承包商图纸、接口配合予以确认。
2.3.14  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
2.4  竣工图设计阶段
2.4.1 审查工程竣工图,并及时提交监理意见。
2.4.2 督促设计单位按照竣工图编制计划及时交付竣工图。
2.5  其它由业主授予的职责。
3 施工过程的监理
3.1  安全管理
3.1.1  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其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1.2  要求每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进行巡查(包括人身、机具、交通、消防、保卫、职业健康、后勤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测,根据发现安全问题的性质发出口头批评或整改通知单,有必要时可以发“暂停施工”令。
3.1.3  负责承包商危险作业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计划、应急响应预案、交叉作业方案及措施的审核,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商对以上措施、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指导、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必要的记录。
3.1.4  负责主持各施工承包商之间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各承包商的各项交底工作。
3.1.5 参加项目安全和环境事故、事件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控制,负责施工承包商事故、事件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评审以及实施的监督工作,并参加/配合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1.6  负责厂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监督各承包商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废弃化学品的处置,负责监督施工承包商对现场粉尘、尘毒作业、射源安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的管理。
3.1.7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业主。
3.1.8  负责对施工承包商施工机械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起重作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监控。
3.1.9  文明施工管理
3.1.9.1  负责组织评审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3.1.9.2  负责编制文明施工检查计划,组织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文明施工阶段性大检查,提出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意见,并对施工承包商整改情况的跟踪和整改结果的验证。
3.1.9.3  负责文明施工接口协调的管理。
3.1.9.4  负责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文明施工例会,沟通文明施工有关情况。
3.2  质量管理
3.2.1  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的质量管理,应对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机具、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及时把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
3.2.2  负责组织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2.3  应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2.4  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的质量策划文件(质检计划、试验计划、质量措施等)进行审核、确认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2.5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审核和确认装置的适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对其单位、测量人员、试验室等资质予以验审。
3.2.6  当施工承包商发生严重违章作业及发生可能给工程建设质量留下重大隐患,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上报业主。
3.2.7  负责监督施工承包商工程现场材料质量的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质量的复验和材料的抽样检验,以及材料代用的审批,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并协助处理。
3.2.8  对工程中发生的质量不合格,负责组织或配合相关单位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对应采取的措施进行审批,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2.9  协助工程进行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参加项目技术监督网和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核项目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编制的“技术监督管理策划书”。
3.2.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负责项目施工测量和沉降观测工作的管理,审核单位工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负责单位工程主轴线及二级高程控制的复测,验收施工承包商的沉降观测记录成果,并负责施工测量记录资料、验收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复核、签证。
3.2.11  负责对承包商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3.3  进度管理
3.3.1  协助业主编制、调整一、二级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承包商的三级进度计划,并确认施工承包商P3进度数据的正确性、实时性和完整性,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调整进度计划的意见与建议。
3.3.2 负责审核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所有开工条件进行确认。
3.3.3  负责审核停工令建议,负责复工条件的确认和审核。
3.3.4  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停工报告申请,负责复工条件的确认及审核。
3.4  造价管理
3.4.1  监督设计、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权益。
3.4.2  负责审核承包商月度完成的工程量和费用审核,经总监批准后填写工程款支付凭证报业主。
3.4.3  审查承包商工程预(结)算文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3.4.4  认真审核各类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等,核算工程量及相关费用,严格控制变更费用。
3.4.5  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4.6  做好各类造价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及时提供业主所需的有关资料。
3.5  设备物资管理
3.5.1  参加设备运输的管理,参与运输现场和路线的勘察,负责运输方案的审核,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装卸进行旁站检查。
3.5.2  检查施工承包商进场原材料、设备、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5.3  参加设备的开箱检验,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设备质量,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负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设备、物资现场贮存、防护、保养情况,负责设备领用申请的确认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借用申请的审核。
3.5.4  负责施工、调试过程产品防护的日常监督,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防护措施,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防护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及时将问题向业主反馈,敦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3.5.5  负责应业主要求对关键和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试验等工作,以及对提供相关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进行考察等工作。
3.6  技术管理
3.6.1  负责组织施工图综合会审和交底,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对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审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确认费用与工作量。
3.6.2  参加项目技术管理网络,负责提供有效的、需设计承包商和现场施工承包商遵守的工程技术规程、规范清单,要求各施工承包商执行。
3.6.3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度计划、现场二次设计等。负责组织对施工过渡方案、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评审、系统接口设计的技术、安全交底,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6.4  负责主持各施工承包商之间的技术交底,检查各承包商的各项交底工作。
3.6.5  应对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6.6  参与制定《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定期对参建单位工程文件的产生和收集以及档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对各承包商提交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直至通过档案专项检查、验收。
3.7  施工总平面的管理
3.7.1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平面布置规划进行审核,并对施工总平面的变更进行监督和落实。
3.7.2  负责审核控制网施测方案,监督、检查控制网的建立、复测、移交和维护,并对控制测量成果和复测成果进行验收签证。
3.7.3  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力能需求计划和力能供应管线、系统的布置规划,审核施工承包商的力能变更申请,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7.4  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设施布置的规划及变更申请,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7.5  负责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计划完成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置、进出场,对各标段的大型施工机械布置进行协调。
3.7.6  负责现场厂区道路、卸货场地、检修道路、围堰等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审核施工承包商有关道路开沟及阻断的申请,组织重大件进场前对厂内临时道路和卸货场地的专项检查。
3.7.7  对监理单位自行设置的各类标志应满足业主的统一要求
4 调试过程的监理
4.1  主持审查调试大纲、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主持机组调试工作技术专题会议。负责检查现场调试人员的资质,确认调试设备能满足其投标文件、合同的约定和工程安全、进度、质量等要求。
4.2  组织分部和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质量验收与签证,检查和确认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试运条件,督促工程各参加单位按机组达标的要求完成整套启动各项工作。
4.3  参加设备代保管的移交和协调工作。
4.4  对整套启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机组调试的质量管理在受控状态。
4.5  负责机组试运过程中缺陷的收集、统计、分发、消除情况的反馈封闭。
5 试运行后的监理
5.1  负责组织提出工程遗留尾工及其处理意见,参与工程遗留尾工的处理, 参与、配合机组性能考核试验。
5.2  负责组织机组交付后的不合格及潜在不合格的处理。
5.3  参与机组竣工验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竣工验收中应提供的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
 
6 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6.1 人员要求
6.1.1 项目监理人员须专业配套齐全,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项目同类或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
6.1.2 监理人员数量及工种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关键部位及工序应保证旁站跟踪监理。
6.1.3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监理过程中不得向被监理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6.1.4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名单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
6.1.5 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应老中青结合,比例均衡,能够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6.1.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6.1.7现场须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6.2 资质与业绩
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应有参加过类似工程全过程相应专业设计或施工监理的业绩。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6.3 监理部应配备从事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的人员,监理单位应配备熟悉project软件的人员从事计划进度管理。
6.4 对常驻现场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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