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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医院儿童病床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德化县医院
乙方: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6]ZZG[GK]2018033的德化县医院儿童病床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产地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指标等
1 1-1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庚 CKCA等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德化县医院;
4.3交付条件:最终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95%。
2 5 质保期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5日内支付另外5%。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金额为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之内无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转账或保函形式递交。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并结清全部项目价款时终止。
10、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采购办协调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裁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设备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非人为因素)。
14.2全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14.3余款5%在质保期贰年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
14.4中标的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本单位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基本账号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德化县医院乙方: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凤池街1号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厦门片区海沧报税港区海景路268号401室N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月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谭珊珊
联系方法:18965626707联系方法:1395018417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厦禾支行
账号:账号:35101561001052502402

签订地点:德化县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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