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区双创基地智慧管网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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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双创基地智慧管网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高新区双创基地智慧管网示范项目已由盘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盘锦高新区双创基地智慧管网示范项目立项的批复、盘开经发【2018】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经济开发区公用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全部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高新区双创基地智慧管网示范项目的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项目估算:277万元。 2.3招标范围: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内沿科技孵化器A、B座、楼宇化工园厂房(4-1#、4-2#、4-3#)和能源中心(5#)的外围地下管网,全长约1.2公里的道路两侧铺设地下管线主要包括:给水、雨水、污水、消防、供热、电力和通讯等安装智慧管网系统及采集设备。 2.4工期要求: 2018年11月15日开工至 2018年12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31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需提供省(市)信用办或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同级及以上均可),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信用等级报告、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8 年10月17日至 2018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兴隆台区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惠宾大街、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兴隆台区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5.5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按照辽住建[2017]150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等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10月 17日至 2018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携带《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6日9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兴隆台区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惠宾大街11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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