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随州高新区裕民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燃气报装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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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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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随州高新区裕民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燃气报装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随州华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随州高新区裕民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燃气报装项目 | 预算价 | 81.9万元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地址 | 随州市高新区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为满足随州高新区裕民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住户的燃气使用需求,拟启动小区内一户一表燃气报装工程。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燃气入户保证住户的热水供应、饮食用气,是居民正常生活的必要措施和保障。 2、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是我辖区唯一一家同时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企业,施工进度、施工技术力量、维护管理均能符合工程要求。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时,我们对随州高新区裕民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燃气报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了专家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1、燃气入户保证住户的热水供应、饮食用气,是居民正常生活的必要措施和保障。 2、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是我辖区唯一一家同时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企业,施工进度、施工技术力量、维护管理均能符合工程要求。 鉴于以上原因,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专家组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成交价格在正式采购中确认。 论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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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
论证时间 | 2018年10月15日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
上述信息,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随州高新区办公楼507室 联系电话:0722-328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