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汀县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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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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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乙方: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1]FJYS[GK]2018007的2018年长汀县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项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横岗岭20号城建股;
4.3交付条件:满足验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中标供应商在对每座桥梁进行检测作业时,必须通知采购人进行跟班作业;2、中标供应商在对每座桥梁进行检测时,必须对各关键检测工序及部位拍摄保存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城市桥梁资料卡(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闪存;检测报告一式陆份)需一并移交采购人存档;3、检测结果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供应商移交检测相关资料给采购人;4、采购人将组织对桥梁检测结果开展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将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之一,该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18.10.22-2021.10.22。
10、违约责任
如有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由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项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9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乙方: | 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十楼、十一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晓斌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林翼锋 | |
联系方法: | 1395089606 | 联系方法: | 1896585632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厦门市开元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1558001059888666 |
签订地点:长汀县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