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度养殖场关停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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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度养殖场关停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度养殖场关停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度养殖场关停项目
2、项目地点:通州区十总镇
3、工程规模:约2960平方米(内容为拆猪圈,拆猪圈内部附属物)。
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止。
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6、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南通市通州区准入证、项目负责人的拆除施工管理人员需有上岗证。
7、工程付款方式和时间
工程款含税,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70%,其余工程款2019年春节前结清。付款需凭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支付,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付款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8、本工程委托征迁服务费最高限价6元/平方米(含税),按测绘面积计取。(拆除残值由中标方所有),高于限价为废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低于且最接近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0.1万元整(现金),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10、投标文件应包括:
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准入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拆除施工管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投标书)须在封袋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或签名。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或签名。
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现金100元整,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1、其他事项
报名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上午9:00—9:30报名,2018年11月01日上午9:30开标;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司法所三楼);
投标方式:现场报价;
招标单位:十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度养殖场关停项目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度养殖场关停项目
投 标 书
十总镇人民政府: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壹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