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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审判楼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省葫芦岛市区县用户-连山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审判楼维修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连山区法院委托,对连山区法院审判楼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DLZCG20181002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法院后审判楼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文件),预算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在近三年国内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5、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
8、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9、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在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 “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葫芦岛市政府采购办,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三、工期要求:3个月
四、付款方式:分两年付款,2019年支付50%,2020年支付50%。
五、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备案使用)、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二)、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初审(企业信用报告仅需复印信用报告概述),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公开招标。
六、报名、开标时间及方式
    自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到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报名后到采管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 31000元,然后到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2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山区财政局五楼招标室
  七、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地  址:  连山区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执行机构: 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连山区财政局五楼
    联 系 人: 董峰  
    联系电话: 0429-  3320009            
辽宁省葫芦岛市区县用户-连山区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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