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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嘉鱼县鱼岳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嘉鱼县鱼岳镇十景铺村还建点电力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价
45.364009万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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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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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龙潭大道43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湖北兴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电力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本项目经专家组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综合如下:
   该项目考虑到前期周边供电线路及配套工程由湖北兴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的相关安装、调试,由于此次采购也是相关线路及配套工程的后续扩充,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还建点电力设施的对接工作,同时也考虑到能够满足用户的工期要求,确保工程的连续性、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专家论证意见:该采购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张达翔
咸宁市粮食局
工程师
郑曙辉
咸宁市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师
王晓燕
湖北闽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以洽谈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本公示期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17:30,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1月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嘉鱼县财政局或采购人反映。
嘉鱼县财政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发展大道128号)
联系人:涂主任           电话:13329987218
嘉鱼县鱼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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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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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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