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公路局不停车检测系统及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州市冷水滩区公路局的委托,对江永县公路局不停车检测系统及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江永县公路局不停车检测系统及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1.1项目预算:2593472.00元;(超此上限视为无效投标)
1.2采购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元) | 技术参数 |
包一 | 1 | 不停车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
2 | 治超信息指挥中心平台 | 1 | 636890.00 |
委托代理编号:ZDYR-YZ-1805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0 月 31 日至2018年 11 月 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5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
名 称:江永县公路局
地 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桃路13号
联系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18074612129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5号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