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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华南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0000-201810-156004-1804
甲  方:华南师范大学
乙  方:广东省农垦科技中心
合同金额:¥42,846.29
金额大写:肆万贰仟捌佰肆拾陆元贰角玖分
项目关键词:南海校区2018年9月绿化养护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以及“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华南师范大学)委托乙方(广东省农垦科技中心)对(华南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人在定点系统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或专业服务。
4.“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
5.“乙方”系指经评审并最终确定并公告的定点服务供应商。
6.“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及相关场所。
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
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华南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物业类型:--物业管理服务
坐落位置:--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
物业管理范围(附规划平面图):
第四条委托管理事项
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包组四(名称:绿化服务专业承包)中所列的各项服务内容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定点物业服务(专业服务)通用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本项目其他工作(特殊服务)内容如下: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绿化养护项目
用户需要
一、项目概述: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为了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就绿化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期限:1个月。
三、服务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绿化养护方面的服务。
四、招标资格标准: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
2、按月付款:在当月的20号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
六、服务及管理要求:
1、校园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软件科技园内,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27万多平方米(包括图书馆1座、教学楼1座、实验楼1座、行政楼1座、体育馆1座、游泳馆1座、体育场(含看台)1座、食堂1座、招待所1座、学生公寓8座、教师公寓2座、员工宿舍1座、广场、校道等),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另有观赏鱼水池约500平方米。
2、服务要求:
(1)绿化养护标准按《园林绿化管理规范》的二级管养规范,详细见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物业绿化管理养护标准》(绿化用水由甲方负责)。
(2)绿化管理工作量(次/年)
淋水   清残   施肥   修剪   喷药   大树涂白   松土除草   
保证充足   每隔半月   3   5   6   1   6   
(3)图书馆观赏鱼水池养护约500平方米,保持水面清洁,无杂物。负责观赏鱼的喂养,饲料费用由校方负责。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植物生长不良、严重病害或枯死等状况的,中标人必须按1:1原样恢复,免费进行补植、补种。
(5)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人为造成的补种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其他原因造成的补种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后自行分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除经甲方确定新增加的绿化面积,不增加任何绿化管理费用;新增加绿化面积的养护费用,按中标价每平方米的单价结算。
(6)办公场所绿化租摆、花坛布置、节庆日临时布置、会场布置、绿化改良改造、园林建筑小品建设、维护等专项绿化服务,由招标人提出服务要求,中标人进行报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费用独立结算。
(7)负责校区所有建筑物内(上)及周边的杂草清理,每周清理一次。
3、人员及设施设备要求:
(1)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共设12个岗位,其中行政办公管理岗2个(项目经理、保洁主管各一),绿化工岗10个。加上轮休顶岗人员,项目组共16人。中标人必须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并购买社会保险。
(2)招标人免费提供办公室、仓库,不提供员工住宿,相关水电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3)中标人在校区成立的项目组必须备有各种绿化养护所需要的设施设备。
七、服务质量监管
(一)后勤办日常监管与校区多方监管相结合
1、后勤办监管
(1)项目经理日常考勤;
(2)岗位数每天核查;
(3)合同条款的每天考核、每月汇总
(4)月度服务质量考核
2、多方监管
服务质量考核,校区各单位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考评。
(二)请第三方专业单位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八、违约责任:
1、招标人服务期限满前终止本项目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和清算承包金。
2、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时,或未能按合同要求达到服务要求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终止合同。
南海校区后勤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绿化养护标准》(《园林绿化管理规范》中的二级管养规范)
5.1 草坪管养
草坪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5%,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5.1.1 生长势
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
5.1.2 修剪
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30厘米以下。
5.1.3 灌溉、施肥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在每年秋、冬季雨水缺少的季节,加强淋水,每天的淋水量不低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结合淋水适当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在秋、冬季保持青绿。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5.1.4 除杂草
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目的草种纯度达95%,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到要求。
5.1.5 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5.1.6 补植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要加强保养,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5%。
5.1.7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时,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
5.2 灌木和花卉管养
灌木和花卉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
5.2.1 生长势
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萌蘖及枝叶生长正常,叶色较鲜艳,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整齐,花卉适时开花,花坛轮廓完美,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5.2.2 修剪
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必须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免将花芽剪除,花谢后要及时剪掉残花老枝。绿篱和花坛整形符合造景要求。
5.2.3 灌溉、施肥
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求不低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为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簕杜鹃等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必须适当施肥以使花多色艳,其余要求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各1次。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的方法。埋施要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一般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
5.2.4 除杂草
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5.2.5 补植
及时清理死苗,并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的植株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
5.2.6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喷药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时,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
5.3 乔木管养
乔木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良好。
5.3.1 生长势
生长势较强,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
5.3.2 修剪
考虑每种树的生长特点如叶芽、花芽分化期等,确定修剪时间,避免把花芽剪掉,使花乔木适时开花;乔木整形效果要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枝叶密度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并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和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5.3.3 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要求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2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
5.3.4补植
及时清理死树,在三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榕树类达95%,其它树种达85%。
5.3.5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时,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8%以下。
5.3.6 防台风及意外
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同时要求随着树木的长大,及时将护树带或铁箍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
5.4垂直绿化管养
垂直绿化的管养划为二级管养。其标准是攀缘植物生长良好,整齐雅观,生长期覆盖率达95%以上,一年四季常绿(落叶植物除外),有花攀缘植物要适时开花。
5.4.1生长势
生长势良好,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较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有花的攀援植物要适时开花。
5.4.2 牵引、修剪
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牵引措施或设置网架等辅助设施让其迅速、均匀地长满墙面。修剪要考虑该种类的生长发育特点,确定修剪时间和修剪程度,避免剪掉有用的叶芽、花芽和主蔓,合理修剪过密的侧蔓,控制主蔓,使覆盖均匀,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5.4.3 灌溉、施肥
经常淋水以保证其生长需要。秋、冬季加强淋水,使落叶植物延缓落叶,延长绿叶期。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并根据生长情况适当追施无机肥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5.4.4 补植
不失时机地进行补植。补植要补回原来的种类并加强淋水、养护等管理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0%以上。
5.4.5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时,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
5.5 水池管理
水池二级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不浪费水;及时修复受损的池壁、水池设施。
5.6 园路管理
园路二级管理的标准是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要求路面干净、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5.7 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的二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5.7.1 清洁、保洁
每天6:30--18:3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如有垃圾,要求十分钟内拣拾干净。
5.7.2 清运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萝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
5.8 绿地维护
绿地维护的二级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
5.8.1 保护
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经上级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如超过审批面积及数量,要立即上报。
5.8.2 监管
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
5.9 设施维护
设施维护的二级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
5.9.1 保护
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
5.9.2 维修
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保证设施的完整美观。
第五条合同期限
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26日。合同期满,甲方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乙方延续提供1-6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乙方应予保证。
第六条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甲方根据场地情况免费提供物业/专业服务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等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物业管理收费
1.本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专业服务承包)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9元(按工种及人数为标准收费为:[绿化 15 人] 2800 元/人*月;[特殊服务要求一次性报价]846.29 元)。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相关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工种工种学历要求工种年龄要求工种人数(人)报价(元/人*月)合计(元)
绿化初中60岁以下15280042,000.00
合同金额(元):42,846.29

物业服务(专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
1.乙方承诺,接收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
1.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1.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1.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专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1.4合理性原则。与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注:本条款在长期服务类项目时采用,短期专业服务类项目由双方根据项目特性另行约定)
按月支付:乙方进场服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在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月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项目执行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合同依法解除或提前终止服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本部分按照《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各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执行。定点物业服务(专业服务)通用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十一条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2857元/次累计扣除当季月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依法处理。
11.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2.禁止事项
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13.保险
1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2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3.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6.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
第十三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甲方不得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管部门或财政监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处理。
2.1.2因乙方在服务期内多次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1.3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1.4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2.1.5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监管部门。
2.1.6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2.1.4、2.1.5五条。
2.1.7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或财政监管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按上述2.1.2条处理。
2.1.8乙方出现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情况,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时,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但相关协商记录及情况必须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服务期不足三年的,在服务期内乙方服务通过甲方有关评分标准并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可协商续约,但续约总时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时,按当年的广东省定点物业服务相关规定执行。
3.合同终止执行办法
3.1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3.2上述2.1.7、2.1.8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相关代理费,费用标准双方提前协商约定。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十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6)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7)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8)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
(9)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中、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8)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第十六条乙方的人员配置
1.乙方的人员配置
1.1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林杰泽,联系电话:020-87041513。
1.2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骨干人员。骨干人员变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1.3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1.4项目内容中包含保安服务时,保安人员的变动须遵循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2.物业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4)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除乙方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甲方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专业服务)质量标准
基础工作内容
(一)、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1、专业的绿化管理,根据植物状况定期浇水,修剪养护树木、草坪、花卉、盆栽等,执行正常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区域内水塘/水池(如有)垃圾的清理,保持水体清洁、给排水畅通。
3、草坪(如有):
(1)、春夏两季每两个月进行1次修剪,秋冬两季根据情况修剪。
(2)、每次修剪后对草皮施肥1次,保持草坪常绿。
(3)、草皮杂草每周巡查拔除,做到基本不见杂草。
(4)、拾除草坪、花丛内纸屑、果皮等杂物。
4、乔灌木、花卉(如有):
(1)、每月巡查,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下垂妨碍观瞻和活动的枝条,修剪下的枝叶要立即清除。
(2)、根据植物特性定期施肥,施用符合国家规范的肥料。
(二)、室内绿化、摆花的养护和管理
1、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苗木、盆栽及室内绿化、摆花等服务。
2、室内盆栽摆放要求:及时修剪枯枝、残技,保持室内盆栽常绿,按季节和需要更换。
3、保养除害
(1)、提倡生化物防治、人工防治,使用药剂须以不伤害人体健康为前提,使用高效低毒的农药。
(2)、在使用农药时,须做好人员保护措施。
(3)、使用小型或手动喷雾器,注意天气情况,避免药液扩散。
(4)、每次养护工作完成后,应即时予以记录备案。
(三)、其他绿化服务的养护和管理
1、具体服务内容及配套设备的要求参照《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范>DBJ440100 / T47-2010》以及《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 / T14-2008》中“三级”或以上服务标准的规定。
服务质量标准
室外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元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基本保证春、夏两季草皮不长于5厘米,秋、冬季不长于10厘米。植物群落完整,黄上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草坪保持平整,高度适中,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花灌木花后修剪及时,无残花;绿地内立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草皮无明显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绿地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室内时花、苗木、盆栽及室内摆花等应按时浇水养护。
总体环境绿化养护情况应达到《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14-2008》标准中“三级”或以上养护质量标准。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如果有)、供应商服务承诺、本合同的补充(变更)合同以及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4.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燕都路62号101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0-87041513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市燕岭支行

账号:44057901040002991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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