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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应急检测服务机构入库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公司接受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镇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应急检测服务机构入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2018)公字第306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应急检测服务机构入库;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只招承担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应急检测服务机构入库。入库供应商将后续提供镇江新区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应急检测服务,目的是为了更加快速、全面的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为当地政府在处置突然环境事件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资金来源及预算:生态资金,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三年预算。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入库;
标段二:应急处置阶段应急检测服务机构入库。
标段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的预算单价:每个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服务费用为70000元,以提交环境损害评估报告为准。投标人根据对应的“预算单价” 基础上报出统一固定折扣率。 “统一固定折扣率”只有一个。实际结算单价=预算单价*统一固定折扣率报价。实际结算金额=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数量*实际结算单价计算。
标段二:投标人根据监测因子对应的“预算单价” 基础上报出统一固定折扣率。 “统一固定折扣率”只有一个。实际结算单价=预算单价*统一固定折扣率报价。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入库供应商数量:标段一确定入库供应商小于或等于3名;标段二确定入库供应商小于或等于3名。标段一和标段二不得兼中。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标段一:无。
2、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检测能力满足水、气、声、土壤、固废等常规监测需求。)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1月 21日10: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0: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每个标段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购接受现场或网上报名;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11-88083481;
标书内容答疑联系人:张晖, 联系电话:13852900423;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网”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镇江新区通港路一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按标段)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每个标段需交纳人民币 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3350000000623123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一、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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