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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行分公司2018年第四批非招标项目(二次)(物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行分公司
2018年第四批非招标项目(二次)(物资)
采购公告
批次编号:SGOC-2018FW04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行分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行分公司,并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见附件1非物资项目清单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项目应答。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应答人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非物资项目清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连同电汇底单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goczhaobiao@163.com,采购人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所填写E-mail中。
4.2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个售价详见条款4.5,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形式: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4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4.4.1 应答人首先按照4.5要求将购标费汇至我公司账户;
4.4.2 填写“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
4.4.3 将excel版 “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 (切勿扫描)、购标费汇款底单一同发送至sgoczhaobiao@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答人“公司全称+采购编号”;
4.4.4 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我公司收到邮件,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
4.5 采购文件售价:
每个采购编号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应答人应以应答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采购编号+购标费”(例如:SGOC-2018FF04-101购标费)(不接受个人汇款和超级网银汇款),购买多个项目采购文件须合并汇款(切勿分开汇款),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批次编号+购标费”(例如:SGOC-2018FF04购标费)。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110061242018010126588
4.6 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应答人须按要求在“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中填写完整,如因贵公司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发票开错,我公司将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7 如贵公司成交,且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不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均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如代理服务费金额在3000元及以下的项目,均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8 如因应答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采购编号项目采购文件的,或已过文件获取时间,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采购文件费用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9购标费发票在评审后统一邮寄,服务费发票在定标后统一邮寄。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七层会议室(北京市南二环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右安门桥西南)(电话:010-63292244)。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6.应答保证金
6.1应答人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保证金格式递交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应答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6.3应答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开具,应答人应以应答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采购编号+保证金”(例如:SGOC-2018FW04-101保证金),如应答人参与多个项目应答,保证金不得以总额方式累计汇入,应按应答项目逐笔汇入。应答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按对应项目一收一退。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110061242018010126588
6.4未成交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将在应答有效期内退还;成交人的应答保证金将在收取代理服务费后及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应答人撤销其应答文件的;
(2)成交人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应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应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应答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邀请方式,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8.采购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如果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应答人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异、或查询发票、保证金等,请优先向下列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电子邮件:sgoczhaobiao@163.com
标书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615
杨工 152 4204 2601
靳工 150 2279 0465
保证金联系人:张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技术联系人:张工 188 1146 2477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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