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路(北段)有机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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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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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桥路(北段)有机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A33042405900024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桥路(北段)有机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18]3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南接枣园路,北接东西大道。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1公里。
2.3投资概算:监理费用137.5665万元。
2.4监理服务范围:新桥路(北段)有机更新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包括市政工程、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期: 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至竣工验收)。
2.7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
2.8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请投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将相关信息录入嘉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IC卡管理系统。预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刷IC卡,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的锁定情况。出现以下情况: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录诚信考核。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5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见下表: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8人) | ||
监理岗位 | 人数 | 资历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少于3 人 | 具有 浙江省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 |
监理员 | 不少于4人 | 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 |
项目 | 业 绩 要 求 |
企业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5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ov.cn/col/col1512818/index.html上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库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 2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11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上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ov.cn/col/col1512818/index.html。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三楼
邮 编:314300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0573-86116950
2018年10月19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的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
3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4 | 企业业绩 | 不作要求 | |
5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不作要求 | |
6 |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8人) |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具有浙江省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监理员4人,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7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5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没有被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
9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10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参加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的监理企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委官方网站(www.jxbuild.gov.cn)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