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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中医院
乙方:福建省宁德市永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MH[GK]2018009的宁德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2 2-1 其他医疗设备 心电图机 1 国内 76000 76000 光电 ECG-2350
2 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多参数监护仪 2 国内 200000 400000 宝莱特 A8
2 2-3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心肺复苏机 1 国内 100000 100000 蓝仕威克 MCPR 100B
2 2-4 其他医疗设备 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1 国内 75000 75000 普门 PV-100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医院;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 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合同签订货到正常运转一个月后付总款40%;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100%的正式发票
2 50 三个月后付总款的50%
3 10 余款10%一年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乙方对所提供仪器设备提供2年现场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乙方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宁德市中医院乙方:福建省宁德市永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东湖路16号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隆鑫商城B幢901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振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809560573 联系方法:0593-298197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账号:1407 7004 0900 8136 880

签订地点:宁德市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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