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18-10-26 15:59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委托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组织专家对“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需求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304.68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附件